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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和尊重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1-05 17:27:31

维护和尊重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

为切实维护和尊重患者合法权益,主动为患者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维护和尊重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二)患者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三)患者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四)患者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五)患者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六)医务人员应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过度医疗行为。

二、维护和尊重患者选择权和参与权

(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二)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三)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四)医务人员应帮助患者在来院就医时尽量了解自己的病情、治疗方案和原理以及预后状况等。

(五)患者有权根据自己对疾病的认知理解,比较诊治方案的优劣,权衡诊治效果的利弊,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某项医学决策,尤其是对有伤害、有风险的医学决策作出自主选择。

(六)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宣传医学科学知识,作好健康宣教。

三、维护和尊重患者保密权和隐私权

(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

(二)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方在场;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四)一般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向患者解释病情和治疗情况,因患者有知道自己病情的权利,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或直言相告,或委婉表达。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四、维护和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

(一)患者对自己的病情、医疗费用、医师诊断、即将接受的治疗及其效果有权知道全部真实情况,并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医师提出的手术及术式、特殊检查、使用贵重药品或其他特殊治疗的建议。对实施手术、麻醉、高危诊疗操作、特殊诊疗(如化疗)或输血、使用血液制品、贵重药品、耗材、临床路径等时应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

(二)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医务人员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包括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后。

(三)医务人员应当向病人提高不少于一种治疗方案。讲明治疗其疾病的方法和效果,讲明除此治疗方法以外的治疗方案和不治疗的后果。

(四)医务人员应向病人详细解释准备为其施行手术、检查或治疗的程序和步骤及这些程序的益处和危险性,是否有其它方法替代。

(五)医务人员应让病人知道其正在使用的药物名称、剂量、服用方法、效用及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六)病人有权获得有关自己病况的资料。病人需要复印或者复制本人病历资料的,医院应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七)医务人员应当向病人提供有关医疗服务收费的资料。如费用清单,病人如对收费有疑问,医务人员应向病人详细解释。

五、维护和尊重患者民族宗教信仰

(一)医院重视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知识的宣教工作,通过医院网站、公共授课等形式宣传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知识。临床科室定期组织全员性的少数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知识要点培训,重点了解饮食和生活习惯方面的禁忌。

(二)医师在病史询问过程中确认患者系少数民族或宗教信仰者后,应主动了解其在生活和饮食方面的禁忌,询问患者的需求,并在病历中做好相应记录。

(三)在诊疗过程中,相关医务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通过各种途径进一步了解该民族的风俗习惯。

(四)食堂应患者提供适宜的饮食。涉及饮食禁忌的,科室应提前通知食堂。

(五)患者在院期间进行的宗教和民族活动,凡属国家法律允许的,医务人员要尊重和保护,在条件许可时,应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嘲笑、歧视和在公共场所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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